IT龙门阵 多户合用宽带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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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7-05-16 10:09:27
/ 个人分类:IT龙门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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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台路由器,接上宽带,家里的多台电脑就可以同时无线上网了——如今,通过路由器实现宽带共享的家庭越来越普遍,有的小区甚至是一户报装宽带,邻居几户共享上网。笔者自己就曾经和邻居合用过一条线路。但是,最近网上关于中国电信封杀路由器的传闻却日益鼎盛。有的网民透露,中国电信近期将大规模地展开路由器的排查工作;有的更言之凿凿地声称,自己因为使用路由器已经遭到了限速、断流等限制。
而传闻在茂名似乎已经成为现实。在茂名市公安局公布的一份措辞严厉的通告里,“多户人家擅自合用一条宽带线路共同上网”被定性为违法行为。
那么,使用路由器共享宽带是不是触犯了法律,又会不会遭到全面封杀呢?当地记者近日对此展开了详细的调查。
多户合用一条宽带,违法!
茂名市公安局查禁“多户合用一条宽带”的通告发布在当地的《茂名日报》上。记者看到,这份名为《关于清理整治多户擅自合用一条宽带上网的通告》明确规定:“多户人家擅自合用一条宽带线路共同上网,属于违法行为,请有上述擅自合用宽带上网行为的用户自通告之日起一个月内自行拆除相关设备,停止共享方式上网,否则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
该通告还对“多户合用一条宽带”的概念作出了官方解释:由一用户向运营商申请一条宽带上网线路,然后利用路由器(或开启MODEM的路由功能)、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共享设备以达到多户人家同时共用一条宽带上网线路上网的行为。
据了解,这种由公安机关出面公开限制共享宽带上网的通告在全国都还不多见。
而随后,茂名即有一些宽带用户收到了“警告”通知。其中一位用户提供的通知上写道:“根据监测结果显示:您的宽带属于非法串机多家合用,请你自收到通知日起15天内整改完毕,否则将依法处以5000至1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届时,茂名市电信分公司将按照通知要求,配合您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将你的整改情况报支队备案,请你积极配合!”
那么,茂名市公安机关有何依据限制多户共享宽带上网呢?记者注意到,茂名公安局在通告中标示出其主要根据的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其中,前者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公安机关声称,绝大多数与他人共享宽带上网的用户都没有到宽带运营商处备案,违反了上述规定,给网络监管与网络安全工作带来了威胁和隐患。
有国家法规为后盾,运营商对“一线多户”路由器的封杀似乎变得顺理成章、有法可依。但记者查询广州电信的《ADSL宽带上网接入服务协议书》,发现上面并无关于路由器共享上网的明确规定。不过,其中有条款提到:未经广州电信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广州电信提供的宽带接入服务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广州电信有权停止对用户提供宽带接入服务并向用户追收三个月基本月租作为违约金。
其实,除了广东之外,因共享宽带上网而引发的纠纷在全国并不少见,江苏、福建、湖北等地都有用户声称因为使用路由器而遭到了限速、封杀。只不过,在更多的情况下,很多用户搞不清楚自己的宽带问题是不是因为路由器而惹出的祸端。
在共享宽带的问题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用户与宽带运营商各有各的利益,可谓各执一词。
运营商:不提倡宽带共享上网
在与电信部门的沟通中,多数工作人员都表示,电信不建议、不提倡用户使用路由器共享宽带,“一台电脑接一条宽带线,这样才能享受到最好的宽带服务”。
这种态度不难理解。毕竟,使用路由器共享宽带,尤其是多户共用一条宽带,不仅占用运营商的网络资源,也影响其收入。
“其实,几台电脑合用一条线上网也有一些不好的地方,比如网络速度不稳定、容易掉线等。”一位业内人士认为,除了上网的体验下降之外,几户人家共享上网虽然可以省些钱,但也带有一定的风险,“比如其中一用户上网做了点什么违法的事,公安部门只会查到宽带的登记用户头上,惹来一堆麻烦。”
用户:买你一度电管我接几个灯泡
在记者的随机调查中,很多宽带用户都对运营商限制路由器表示惊讶。“我用路由器共享上网很久了啊!”“我上网好几年了,一直是几个人接一条线啊!”对于可能遭到的“封杀”,多数共享宽带用户都表示强烈反对。
目前,同时拥有二三台电脑的家庭已不足为奇,而让用户家里每台电脑都报装一条宽带也不现实。因此有用户指出,限制一户多机共享宽带的做法是运营商为了自己多收钱的“霸王条款”。
一位网友说,用户租用了1M的带宽,运营商也不会因为共享的电脑多了就把带宽提高到2M,所以可以视为都是付了费的,“如果导致上网速度变慢,那也是用户自己的事情。”
反对用户普遍认为,用户既然租用了一条宽带线路,就有权支配其如何使用,运营商无权干涉。有用户还打了个比方说:“我买你一度电你还管我接了几个灯泡?”
企业应为用户作出必要让步
运营商不太愿意就路由器的问题公开表态,这本身就是耐人琢磨的,它至少表明,运营商并不愿意公然站到用户的对立面。
至于限制路由器有没有道理,这是另外一回事。多台电脑共享一条宽带上网,肯定会占用更多的网络资源,并且影响运营商发展更多的用户。总体而言,它肯定是让运营商利益受损的。
不少网友认为,“我买你一度电你管我接几个灯泡!”“我租你一条线路,你管我接几台电脑!”表面上看,家庭用户报装了水、电、气乃至电话之后,接几台终端设备,那完全是用户的自由。但实际上,情况并不完全相同。水、电、气和电话都是按照流量、使用量计费的,用得多交得多,如果宽带也是按流量计费,这些争论也就不存在了。
但是,宽带是按时间计费或者是包月的,问题就变得复杂多了。这意味着,一条宽带被使用得越多,用户的收益越大,而运营商的收益就越少,矛盾也就产生了。
多户共享一条宽带的情况比较容易理解和处理,毕竟,无论是水、电、气还是其他基础服务,都是一户一表、按户计费的。何况宽带入网协议中也有明确的约定,用户“不得同时提供给第三方使用”。而用户自己家里如果多台电脑使用一条宽带同时上网,要封杀似乎就没有什么道理了。
用户要维护用户的利益,运营商也要维护运营商的利益,这都无可厚非。但在双方利益发生矛盾、冲突而又事先没有约定的时候,该以哪个为重、哪个为先,这就需要好好思量了。
以用户利益为上,这不是一种口号、一句空话。当利益冲突发生时,企业作出必要的让步、妥协甚至牺牲,这才是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的体现。退一步海阔天空,以用户利益唯先的企业,才会得到用户的尊重,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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