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说天下事,天下是论说
不夜侯视点:无限开放的网络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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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1-23 13:13:55
《现代汉语词典》对于开放的定义是:解除封锁、禁令、限制。也就是说,所谓的开放就是没有任何阻碍的,完全自由性质的。但是,我们还是经常你看到这样的语句:开放要有限制或者开放要有度。改革开放的时候,邓小平同志也说,我们的开放,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开放,是有条件的开放。所以一个自相矛盾的名词就这么来了。
在互联网当家的今天,我们也在说“网络开放”,“网络自由”。即任何东西都能取之于网,用之于网。最近,“网络中立”的话题成为全球网络界的热点,不仅在美国这个Internet的发源地,“网络中立”的辩论与博弈愈演愈烈,在世界其他地方,类似的问题也不断出现和尖锐化。P2P视频业务、VoIP等与“网络中立”相关的开放、低价甚至是免费的互联网服务与电信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矛盾鲜明地摆在了各国的政府、行业管制机构以及所有网络与信息服务提供者面前,需要我们认真思索、不断探究,在网络发展的十字路口上迈出关键的一步。
网络中立或者网络开放下的屠刀下,第一个遇难的就是出版业。现在的P2P业务已经发展到无孔不入之地,但凡你所能想到的影视歌曲杂志小说,都能在网络上或者各种P2P平台上找到。《我是传奇》,全球关注的大片,就在刚上映一天后,其DVD版本就在世界上每个网络角落里出现。你只要用电驴或者BT,花上1个小时甚至更少时间,就把一部超级大片下载到自己的电脑上,而且除了电费跟包月的网费,你不用花去额外的一分钱。比起动则50块一张的电影票,这个网络开放简直太经典。
毫无疑问,对于所有传统电信运营商来说,P2P越来越成为颠覆性技术。CacheLogic最近发表的一份ISP骨干网上的P2P相关流量的统计报告显示,P2P流量已经占到全球ISP总流量的65%,且其中大量耗费带宽的视频为61.44%、音乐(MP3/OGG)为11.34%。在我国,数据交换方面P2P方式已占整个互联网的大部分;163主干网上流量的50%成为P2P;一些城域网白天流量的60%~70%、晚上流量的80%~90%都是P2P。所有以前需要去电影院,去剧场,去购买DVD,CD才能享受到的东西,现在只要动一下鼠标。各种出版产业的收入在P2P的压榨下,每年缩水20%--35%。有的甚至更多,被逼到了破产的边缘。
网络本来是用来传播信息的,是用来交流的。但是传播的信息,交流的内容是否要来个限制或者规定呢?免费网络或者网络中立,最终拖垮的,不仅仅是几个出版商而已,他将导致整个网络信息系统的崩溃。所以,一些国外的网络运营商已经开始采取措施,主要采用阻断和对流量设置上限的方式。即限定或者阻截一些P2P业务的流量。但是这样一来,又有人不满意了,首先是网民,当初提出的网络完全开放的概念已经被所谓的限制级开放所改变,吃不带免费的面包后,很多人像饥民一样聚众怒吼,大有起义或者颠覆网络之势。第二个不满意的人,就是各国电信,电信运营商在大量建设能够传送高质量视频业务的光纤接入网,AT&T、Verizon等正在建设专门的IPTV网,来提供TV业务;他们也提供P2P类服务,他们靠着这些P2P的流量来赚取属于他们的钱。但是他们目前想的是一种“可管理式”的P2P。也就是说网络要分级,不能一棍子打死所有P2P或者一把锁关上所有网络开放。
如今,“网络中立”的争论已经远远超出了国界,在互联网和电信网相互依存、融合又充满了矛盾的今天,如何保持IT行业的持续发展,成为每个国家政策制定者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好了,夜深了,不去探究本不属于我们操心的问题。作为一个普通网民,我现在所希望的是,明天睡醒睁开眼,一连上BT就能把周杰伦的新专辑《牛仔很忙》下过来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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