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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众生相:小区指定宽带业务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12-12 00:51:58

    一般来说,买房子和装宽带是两件完全不搭边的事情,而且两者并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冲突,我可以自己选择我喜欢的房子,当然在选完房子之后,我也可以选择我自己所需要的宽带服务。因为就中国而言,网通,电信,铁通等多个宽带运营的存在,让人们对于宽带也有了选择性和针对性。但是最近发生的一些情况来看,可能在未来的一些日子里,喜欢的房子还是喜欢的宽带,两者只能选其一了。

   目前有的小区不仅指定了宽带业务提供商,并且在签订合同时强制性要求业主提前交纳“宽带开通费”,作为首付款的一部分,否则将视为放弃购房。而当户主们被要求交钱的时候,连楼都还没有盖呢!在一些大型的社区论坛上,业主抗议只能安装开发商指定的运营商提供的电话和宽带业务,一位网名称,物业说因为小区内铺设的管线都是一家运营商的,因此业主没有选择的余地。但是,这家运营商提供的固话及宽带业务的资费标准都是同业中较高的。

   业内人士表示,“小区宽带入户”这样的条款已成为不少购房合同中不可或缺的要件。其实,有的开发商实际只和某个宽带业务提供商签订了排他性合同,使得业主没有机会选择另外的提供商,甚至在未入住前就被以补充合同的形式要求预交“宽带业务开通费”,这样的垄断性协议,暗藏着以牺牲消费者选择权为代价的灰色利益。

   而这种情况带来的后果就是,假如你想买某套比较合适的房子,但是却要被通知只能装铁通或者只能装电信,那假如你一直中意的是网通,这个时候就不得不做一个取舍,是要房子呢?还是要宽带。

   针对这一问题,信息产业部在年初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其中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但是,业内人士认为,《通知》出台之后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没有快速跟上,开发商和电信业务提供商可以通过暗箱操作的方式私下签订协议。另外,消费者虽有权利对这一现象进行投诉,但是由于电信业垄断具有特殊性,即通信线路并非多家企业共享,所以即便判定垄断和侵犯消费者选择权,加铺线路等成本的分担也是难题。因此,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是杜绝类似垄断利益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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